【导读】各函授教学站(点):
为规范我校函授教学工作,切实加强函授教学监控管理,有效实施2016年度上学期函授教学各环节,保证函授教学质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常规教学工作
请将本学期的面授安排表(附件1)、教学任务安排表(附件2)、考试安排表(附件3)于2016年3月25日前上报继续教育学院教务办。
二、新生入学工作
各函授站要在2016年5月30日前举行开学典礼,组织新生学习相关管理规章制度,填写《函授学生登记表》,并在2016年4月30日前完成新生的注册工作。
三、毕业论文(设计)与答辩工作
今年函授本科毕业学生(包括12月毕业的2012级高本函授生)的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在6月30日前完成(具体见附件4)。
凡有本科毕业生的函授站,要及时安排指导老师指导学生毕业论文,在函授生正稿写成后,及时写好评语,在答辩前10天向湖南工程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提供各专业函授学生毕业论文题目(见附件5);在答辩前1天安排好须答辩教室,成立答辩小组(不少于3人),学校将在4、5、6月安排老师、专家到站答辩。毕业论文(设计)经指导老师、评阅老师评阅合格后方能参加毕业答辩,凡没有参加毕业论文写作与答辩的函授生不能按期毕业,毕业论文(设计)不合格或答辩未通过者一律不能毕业。
经答辩合格后的毕业论文(设计)、纸质原稿、电子文档以及本站所有学员毕业论文三个表格(按年级、层次、专业分开,附件6)须由函授站(点)统一报送教务办存档,以备省教育厅抽查。
学院不组织专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环节,但同样要求有专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环节,论文需经函授站指导老师、评阅老师评阅合格后方能上报学院,材料报送要求与本科生一致。
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要统一样本,统一格式,封面和评审表样表及相关格式要求在湖南工程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网站下载。
四、毕业审查及相关材料收集与上报工作
所有毕业生必须学完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方可获得毕业资格。函授站(点)应提交下列材料:
1.本站毕业生花名册(分专业、分层次,盖函授站公章)及电子文档(见群文件下载);
2.2014级毕业生成绩总表(分专业、分层次,一式二份,盖函授站和学院公章)
3.本站所有本专科毕业生毕业论文及目录(按年级、层次、专业分开);
4.新华图片社拍摄毕业证照片;
5.申报学位学生名单(相关函授站)。
上述材料于2016年4月30日前上报继续教育学院教务办,逾期不予办理。
五、学生档案工作
各函授教学站(点)要完善本站所有毕业生档案材料,每个毕业生要准备如下档案材料:
毕业生登记表、学生成绩总表、新生报名登记表
1、毕业生登记表毕业时由学生填写完整并统一加盖学院公章;
2、毕业学生成绩总表统一在继续教育学院学籍管理系统打印,一式两份并加盖学院公章;
3、新生报名表在领取新生录取通知书的同时在招生办领取并由各函授站保管好,统一放学生档案袋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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